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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4774

生产企业: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复方铝酸铋片
复方铝酸铋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环丙沙星。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铝酸铋200毫克、重质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甘草浸膏粉300毫克、弗朗鼠李皮25毫克、茴香粉10毫克。 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生产企业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4774

国药准字H230213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用法用量

1、稀释于100ml相容的溶液(参见“配伍禁忌”)静脉滴注。 2、成人常用量:一日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滴注时间为60分钟以上。大静脉慢速静滴可最大程度地减少患者的不适和减少对静脉的刺激。 3、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日0.8g,分2次静脉滴注。 疗程: (1)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7-14日。 (2)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日。 (3)肠道感染:5-7日。 (4)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 (5)伤寒:10-14日。 4、配伍禁忌:环丙沙星可以和生理盐水、林格氏液和林格乳酸液、10%果糖溶液、含0.225%或0.45%氯化钠的5%葡萄糖溶液相容。当环丙沙星溶液与相容的溶液混合时,由于微生物学和光敏性的原因,溶液应在混合后尽早使用。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

副作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禁忌

详见药品说明书

成分

本品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本品中铝酸铋在胃及十二指肠黏膜上形成保护膜,碳酸氢钠、重质碳酸镁均有明显抗酸作用,与甘草浸膏、弗朗鼠李皮、茴香配成复方,可中和胃酸,消除胃肠胀气和大便秘结,增强胃及十二指肠黏膜屏障,使黏膜再生,促进溃疡面愈合。

注意事项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 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5、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6、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所做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0、药物过量:急性药物过量时应仔细观察病情变化,予以对症处理及支持疗法。并维持适当的补液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时只有少量药物(<10%)排出体外。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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