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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通用名称:头孢克洛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66

生产企业: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硝酸益康唑喷雾剂
主要成分

头孢克洛

本品每毫升含硝酸益康唑0.01g。辅料为:丙二醇、吐温一80、乙醇。

生产企业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辽宁新高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66

国药准字H201630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用法用量

本品适宜空腹口服。成人 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副作用

1、与头孢克洛治疗有关的不良反应如下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药理作用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在使用头孢克洛之前,要注意确定病人以前是否对头孢克洛或其他头孢菌素、青霉素或其他药物过敏。(其他详见说明书)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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