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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0510

生产企业: 河南新乡华星药厂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
碘甘油
碘甘油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氨苄西林钠。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辅料为:碘化钾、甘油、纯化水。

生产企业

河南新乡华星药厂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0510

国药准字H310213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一日2-4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剂量为一日4-8g,分2-4次给药。重症感染患者一日剂量可以增加至12g,一日最高剂量为14g。 2、儿童:肌内注射每日按体重50-100mg/kg,分4次给药;静脉滴注或注射每日按体重100-200mg/kg,分2-4次给药。一日最高剂量为按体重300mg/kg。 3、足月新生儿:按体重一次12.5-25mg/kg,出生第1、2日每12小时1次,第3日-2周每8小时1次,以后每6小时1次。 4、早产儿:出生第1周、1-4周和4周以上按体重每次12.5-50mg/kg,分别为每12小时、8小时和6小时1次,静脉滴注给药。 5、肾功能不全者: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50ml/min或小于10ml/min时,给药间期应分别延长至6-12小时和12-24小时。 6、氨苄西林钠溶液浓度愈高,稳定性愈差。在5℃时1%氨苄西林钠溶液能保持其生物效价7天,但5%的溶液则为24小时。浓度为30mg/ml的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在室温放置2-8小时仍能至少保持其90%的效价,放置冰箱内则可保持其90%的效价至72小时。稳定性可因葡萄糖、果糖和乳酸的存在而降低,亦随温度升高而降低。 7、供肌内注射可分别溶解125mg、500mg和1g氨苄西林钠在0.9-1.2ml、1.2-1.8ml和2.4-7.4ml灭菌注射用水中。氨苄西林钠静脉滴注液的浓度不宜超过30mg/ml。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副作用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尿路感染、软组织感染、心内膜炎、脑膜炎、败血症等。

用于口腔黏膜溃疡、牙龈炎及冠周炎。

药理作用

1、本品不良反应与青霉素相仿,以过敏反应较为常见。皮疹是最常见的反应,多发生于用药后5天,呈荨麻疹或斑丘疹;亦可发生间质性肾炎;过敏性休克偶见,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给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偶见于应用氨苄西林的病人。抗生素相关性肠炎少见,少数病人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大剂量氨苄西林静脉给药可发生抽搐等神经系统毒性症状,婴儿应用氨苄西林后可出现颅内压增高,表现为前囟隆起。

本品为消毒防腐剂,其作用机制是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死亡,对细菌、真菌、病毒均有杀灭作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易发生皮疹,宜避免使用。 3、本品须新鲜配制。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在孕妇应用的严格对照试验,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

1.新生儿慎用。 2.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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