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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12
维生素B12

维生素B12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维生素B12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03008

生产企业: 河南新乡华星药厂

功能主治:维生素B12注射液: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维生素B12
维生素B12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B12。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 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每片含氨氯地平苯磺酸盐相当于5毫克氨氯地平。

生产企业

河南新乡华星药厂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008

国药准字H1095022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维生素B12注射液: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均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维生素B12注射液:肌注,成人,一日0.025-0.1mg(0.05-0.2支)或隔日0.05-0.2mg(0.1-0.4支),共2周。用于神经炎时,用量可酌增。本品也可用于穴位封闭。 维生素B12片:口服。一日25-100μg或隔日50-200μg分次服用或遵医嘱。 维生素B12滴眼液:滴眼,每日三次,每次2-3滴。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禁用于已知对维生素B12过敏或以前发生过由于眼药引起过敏症状(例如眼充血、瘙痒、肿胀、出疹)者。青光眼患者慎用。

在临床对照研究、开放研究或上市后应用中,患者下列事件的发生率0.1%,具相关性尚不确定,在此列出以提醒医生关注

禁忌

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该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该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

成分

维生素B12注射液:用于因内因子缺乏所致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也可用于亚急性联合变性神经系统病变,如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均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药理作用

维生素B12注射液:肌注偶可引起皮疹、瘙痒、腹泻及过敏性哮喘,但发生率低,极个别有过敏性休克。 维生素B12片:有低血钾及高尿酸血症等不良反应报道。 维生素B12滴眼液: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较少见,偶见过敏反应。

本品为钙离子阻滞剂(亦即慢通道阻滞剂或钙离子拮抗剂),阻滞钙离子跨膜进入心肌和血管平滑肌细胞。本品抗高血压作用的机制是直接松弛血管平滑肌。缓解心绞痛的确切机制还未完全肯定,但它可以扩张外周小动脉和冠状动脉,减少总外周血管阻力,解除冠状动脉痉挛,降低心脏的后负荷,减少心脏能量消耗和对氧的需求,从而缓解心绞痛。

注意事项

维生素B12注射液: 1、可致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不宜滥用。 2、有条件时,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中维生素B12浓度。 3、痛风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发生高尿酸血症。 4、治疗巨细胞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防止低钾血症。 维生素B12片: 1、利伯病(Leber’sdisease)即家族遗传性球后视神经炎及抽烟性弱视症。血清中维生素B12异常升高,如使用维生素B12治疗可使视神经萎缩迅速加剧,但采用羟钴胺则有所裨益。 2、痛风患者如使用本品,由于核酸降解加速,血尿酸升高,可诱发痛风发作,应加注意。 3、神经系统损害者,在诊断未明确前,不宜应用维生素B12,以免掩盖亚急性联合变性的临床表现。 4、维生素B12缺乏可同时伴有叶酸缺乏,如以维生素B12治疗,血象虽能改善,但可掩盖叶酸缺乏的临床表现;对该类患者宜同时补充叶酸,才能取得较好疗效。 5、维生素B12治疗巨幼细胞性贫血,在起始48小时,宜查血钾,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严重低血钾。 6、抗生素可影响血清和红细胞内维生素B12测定,特别是应用微生物学检查方法,可产生假性低值。在治疗前后,随访测定血清维生素B12时,应加注意。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维生素B12滴眼液: 1、下述人员应在就诊后医生指导下使用: (1)眼疼痛剧烈者。 (2)曾因眼药引起过敏者。 2、使用时需注意的事项: (1)用于小儿时,需在保护者的监督指导下使用。 (2)如果发现本品出现浑浊,则不要使用。 (3)不得做软隐形眼镜的安装液或安装隐形眼镜时使用。 (4)本品只用于滴眼。 3、使用时或使用后应注意的事项: (1)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的眼出血、瘙痒、肿胀等过敏症状时,需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2)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要终止使用,并到医院就诊。 4、保管及注意事项: (1)保管于小儿手拿不到的场所。 (2)避免阳光直射,密闭盖子,尽可能放在阴凉处保存。 (3)为防止污染,应尽量不与别人通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请遵医嘱。 7、老年用药:请遵医嘱。 8、药物过量:请遵医嘱。

1.警告: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氨氯地平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 Ⅲ-Ⅳ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氨氯地平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使用该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该品不能被透析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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