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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893

生产企业: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过敏性眼病,如春季卡他性结膜角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巨乳头睑结膜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洛度沙胺氨丁三醇。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893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过敏性眼病,如春季卡他性结膜角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巨乳头睑结膜炎。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滴眼液: 滴眼,4-6次/日,一次12滴。 洛度沙胺氨丁三醇滴鼻剂: 滴鼻,一次1-3滴,4-6次/日,一次间隔4h以上,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1、滴眼液禁用于一些不能散的患者(如闭角型青光眼,重度窄角的患者),也禁用于对该药成分过敏的患者。 2、未经控制的高血压,心律失常,高血糖(糖尿病),甲亢患者慎用。 3、妊娠期妇女只有潜在的益处大于对胎儿伤害的风险时才可使用。 4、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未确定,妊娠期妇女慎用。 5、滴鼻液菱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1、过敏性眼病,如春季卡他性结膜角膜炎、春季卡他性结膜炎、巨乳头睑结膜炎。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对某些过敏的患者可能引起瞳孔散大而导致眼内压升高。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拟交感神经药应慎用于正在全身应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的患者,以免引起血压升高。 2、为避免污染,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睑。 3、使用本品前请将角膜接触镜去除。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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