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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仑氨西林
盐酸仑氨西林

盐酸仑氨西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仑氨西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329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五官科感染、妇科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眼科、口腔科及手术创口等的浅表性继发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仑氨西林
盐酸仑氨西林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仑氨西林。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329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五官科感染、妇科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眼科、口腔科及手术创口等的浅表性继发感染。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仑氨西林片: 1、成人,口服一次500mg,3-4次/日,严重感染剂量可加倍。 2、儿童,常用25mg/kg,分3-4次服。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其他青霉素类过敏者均应禁用。 2、对头孢菌素类过敏者慎用。 3、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以及巨细胞病毒感染患者禁用。 4、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有哮喘、湿疹、花粉症和荨麻疹过敏性病史者应慎用。 5、口服给药困难或不能经口进食及全身健康状况差的患者,可能存在维生素K缺乏症患者,应慎用。 6、儿童、妊娠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有必要使用本品时,应权衡利弊。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五官科感染、妇科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亦可用于眼科、口腔科及手术创口等的浅表性继发感染。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药理作用

1、偶见发热、皮疹、荨麻疹等超敏反应和哮喘等过敏反应,极少发生过敏性休克。 2、偶然发生口内异味感、食欲缺乏、恶心和腹泻,极少见到假膜性小肠结肠炎。 3、少见血转氨酶水平升高或其他肝功能试验异常。间质性肾炎也很少见到。 4、血液系统罕见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或溶血性贫血。 5、偶发耳鸣、眩晕。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前必须先做青霉素皮试。 2、用药后如出现过敏反应或口内异味感、眩晕耳鸣等症状时,应及时停药。 3、老年人常有维生素K缺乏,用本品时易致出血倾向。 4、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以及青霉胺可能存在交叉过敏。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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