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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精氨酸
盐酸精氨酸

盐酸精氨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精氨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6021635

生产企业: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精氨酸
盐酸精氨酸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孟鲁司特钠咀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精氨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生产企业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6021635

国药准字H2006482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精氨酸片: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0ml稀释后应用。 2、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内滴完。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静脉滴注。一次15-20g,于4小时以上滴完或遵医嘱。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高氯性酸中毒、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3、爆发性肝衰歇患者,因体内缺乏精氨酸酶不宜使用本品。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妊娠妇女研究资料,除非明确需要服药,孕妇应避免服用本品。全球上市后经验显示,妊娠期间使用本品后有罕见的新生儿先天性肢体缺陷的报道。这些妇女中绝大部分在怀孕期间还使用了其他哮喘治疗药物。本品的使用与这些事件的因果关系尚未建立。尚不明确本品是否能从乳汁分泌。由于许多药物均可从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已在6个月至14岁儿童进行了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6个月以下儿童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研究。研究表明本品不会影响儿童的生长速度。老年用药:不适用。

成分

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药理作用

盐酸精氨酸片: 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2、静脉滴注速度过快会引起呕吐、流涎、皮肤潮红等。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1、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2、少数患者可出现过敏反应。 3、静滴过快,可引起流涎、面部潮红及呕吐等。 4、有报道肝肾功能不良或糖尿病患者使用本品可引起高钾血症。 5、静脉滴注本品可引起肢体麻木和头痛、恶心、呕吐及局部静脉炎。静脉给予大剂量精氨酸可使外周血管扩张而引起低血压。

注意事项

盐酸精氨酸片/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用药期间,宜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宜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用药前请详细检查,如有封口松动、内有异物及玻璃瓶破损时切勿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6、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使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应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异物、封口松动、漏液、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等,切勿使用。 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再贮存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7、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合用;5.可能引起精神系统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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