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腈是一种化学物质,它对人体的危害是比较大的,能够通过吸入法或者是饮食进入体内,另外也能够通过皮肤接触,被人体所吸收,常会导致面色苍白,出现肠胃障碍,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比较严重的会引起阵发性抽搐,导致患者出现昏迷,甚至会引发呼吸衰竭等等。
1、毒性:属中等毒类。
急性毒性:LD50 2730mg/kg(大鼠经口);1250mg/kg(兔经皮);LC50 12663mg/m3,8h(大鼠吸入)人吸入>500ppm,恶心、呕吐、胸闷、腹痛等;人吸入160ppm×4h,1/2人面部轻度充血。
亚急性毒性:猫吸入其蒸气7mg/m3,4h/d,共6个月,在染毒后1个月,条件反射开始破坏。病理检查见肝、肾和肺病理改变。
致突变性:性染色体缺失和不分离:啤酒酵母菌47600ppm。
生殖毒性:仓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300mg/kg(孕8天),引起肌肉骨骼发育异常。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进燃烧爆炸的危险。
燃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氢。
2、现场应急监测方法:
直接进水样气相色谱法
3、实验室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测定方法》、《水质分析大全》张宏陶等主编
气相色谱法《固体废弃物试验与分析评价手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等译
纳氏试剂比色法《化工企业空气中有害物质测定方法》、《水质分析大全》张宏陶等主编
4、环境标准:
中国(TJ36-7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3mg/m3
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30mg/m3
中国(待颁布) 饮用水源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 5.0mg/L[1]
前苏联(1975) 水体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0.7mg/L
嗅觉阈浓度 68mg/m3
空气中乙腈皮肤吸收可以忽略,基本上是吸入。危害肯定有,不过国标规定乙腈在空气中的最高浓度是3mg/立方米,不会有什么问题,除非环境含量超标,达到10左右,一年半载的就会出现中毒症状。防护方法就是橡胶手套、胶布防护衣、全面罩过滤防毒面具。有点夸张,只有生产线上要接触乙腈的人才需要这样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