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翔主任医师

四川省人民医院  内科

恶性腹水诊断标准是什么

恶性腹水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临床症状、临床体征、腹水增长速度、腹水性质、辅助检查等标准,如果通过以上诊断标准诊断后,发现患有恶性腹水,并出现了不适症状,应及时前往医院就医,根据医生建议进行治疗。

1、临床症状:如果经检查发现体内存有腹水,且出现了腹部疼痛、腹胀等症状,则也可以诊断为是恶性腹水。

2、临床体征: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自身腹部明显隆起、腹部皮肤发红、腹部有明显的静脉显露等现象,通常可能是由恶性腹水导致。

3、腹水增长速度:恶性腹水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引起腹腔内恶性肿瘤发生病变,浸润到胸腔导致的临床疾病,如果在平时经检查患有癌症,且腹腔内存在腹水,腹水的增长速度较快,通常可以诊断为恶性腹水。

4、腹水性质:若在平时先检查,发现体内存有腹水,且腹水的性质较为稠厚,通常可以判断为是恶性腹水导致。

5、辅助检查:当腹腔内存有腹水时,通过医生建议进行腹腔内积液性质检查、腹部B超检查、磁共振成像、肿瘤标志物检测等检查,发现腹水内存有癌细胞,则可以确诊是恶性腹水。

如果经过以上检查确诊为恶性腹水,且出现上述症状,建议及时就医,并在医生建议下通过腹腔穿刺抽液术、腹腔穿刺引流术等手术治疗,并遵医嘱使用顺柏注射液、紫杉醇注射液等药物进行辅助治疗,从而改善病情,缓解不适症状。

在治疗期间要注意观察病情,定期进行复查,观察病情的变化,以防病情加重,影响自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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