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七个月从法律来讲没有严重畸形不允许进行引产,非意愿妊娠应尽快终止,正常的情况胎儿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 首先对于一些非意愿性的一些妊娠来讲如果是不想继续妊娠应该尽早进行终止妊娠的处理,怀孕七个月一般是超过二十八周了,我们国家的围产期是从二十八周以后开始算起,二十八周以后在我们国家法定的范畴之内就是可存活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从医学的角度来讲没有医学的指证或者是严重的畸形一般从法律的情况下是不允许进行这种致死性的一些引产。
- 当然如果是一些后期发现的一些严重的一些畸形这个孩子不能够存活,目前的医疗的方法也不能够进行有效的侥幸的一些救治,或者说是因为一些母亲的一些原因可能会需要终止妊娠,当然由于母亲的一些原因进行终止妊娠的情况下应该是七个月以后还是可能获得存活的早产儿的,这个问题提出可能是非意愿性妊娠,我们说在七个月以后孩子是正常的母亲是正常的情况下在我们国家胎儿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