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代偿肝硬化的理想治疗目标是通过抑制炎症反应,恢复肝脏结构的完整性、降低肝纤维化程度,使血液动力学特征正常化。但目前在临床实践中尚无法实现这一目标,只能采取措施控制病情的继续恶化,并降低对相关器官功能的不利影响。清除HCV感染是改善患者转归的关键措施。
当丙肝患者的肝硬化已发展至失代偿期,其抗病毒治疗的复杂性会显著增加。根据我国丙型肝炎防治指南,在为失代偿肝硬化丙肝患者选择直接作用抗病毒药物时,要避免使用NS3/4A蛋白酶抑制剂和干扰素方案。抗病毒治疗方案可以选择:来迪派韦/索磷布韦(基因1、4、5、6型)或索磷布韦/维帕他韦(泛基因型),以及RBV(<75 kg者1 000 mg/d;≥75 kg者1 200 mg/d)治疗12周,RBV起始剂量600 mg/d,随后根据耐受性逐渐调整。如果患者有RBV禁忌或无法耐受RBV,则不联合RBV,但疗程延长至24周。需要注意的是,肝硬化失代偿患者在DAA抗病毒治疗期,不良事件发生风险极高,应在有丙肝治疗经验的中心进行治疗。而且治疗期间需进行严密监测,若发生严重肝功能失代偿应停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