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城主治医师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消化二科

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

病情描述:

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诊断标准

医生回答:

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患者需要有持续或反复出现的腹痛或腹部不适,且症状至少持续6个月。其次,在过去的3个月中,患者每周至少有一天出现腹痛或腹部不适。此外,患者需要满足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条件:1)排便后腹痛或腹部不适缓解;2)排便频率异常(每周少于3次);3)粪便硬度异常。最后,诊断前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病。需要注意的是,IBS-C的诊断主要依赖于患者的病史和症状,而非实验室检查或影像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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