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育不完善
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双眼单视功能发育不完善,不能很好地协调眼外肌,任何不稳定的因素都能促使斜视的发生。人的单视功能是后天逐渐发育的,这种功能建立与视觉功能一样是反复接受外界清晰物像的刺激,逐渐地发育和成熟起来的。婴儿出生后2个月只有大体融像,精确融像功能的建立要持续到5岁以后,立体视建立最迟,6~7岁才能接近成人。所以说5岁前双眼单视功能未完善期间,是儿童斜视的高发期。
2、先天异常
这种斜视多由先天眼外肌肉的位置发育异常,眼外肌本身发育异常,中胚叶分化不全,眼肌分离不良,肌鞘异常及纤维化等解剖上的缺陷或支配肌肉的神经麻痹所致。也有的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产钳造成婴儿头面部损伤或母亲生产时用力过度致胎儿颅压升高产生大脑点状出血,而出血刚好在支配眼球运动的神经核处引起眼外肌麻痹。此外,也有遗传因素,斜视眼在家族中遗传不是全体成员,这种缺陷往往是间接遗传到下一代子女身上。一般出生6个月内发生斜视称先天性斜视,它不具备建立双眼视物的基本条件,对视功能的发育危害最大。
3、眼球发育特点使儿童易患斜视
由于儿童眼球小,眼轴短,多为远视眼,又因儿童角膜及晶体屈折力大,睫状肌收缩力强,即调节力强。这样的儿童想看清物体就需要更多的调节力,同时双眼也用力向内转产生了过量辐辏,容易引起内斜视,这种内斜视称调节性内斜。
4、眼球运动中枢控制能力不足
如果集合过强或外展不足或两者同时存在就产生了内斜;相反外展过强,集合不足或者两者同时存在,就产生了外斜。
间歇性外斜视可以合并有A-V征,亦可伴有其他垂直性斜视,如分离性上斜视等。
A-V征又称A-V现象,是一种水平性斜视的亚型,水平位的偏斜程度与垂直方向有关,即向上方注视的水平偏斜角和下方注视的水平偏斜角不同的斜视。也就是当向上和向下看时,水平斜度发生较明显的变化,并以“A”和“V”字母形象命名的一类斜视现象,两字母开口方向表示分开强或集合弱,字母尖端方向表示集合强或分开弱。
间歇性外斜视常常发生于儿童的早期,最初仅在看远时发生,随着病情进展,间歇性外斜视的次数与时间,均有所增加,最后看近时亦可发生外斜,间歇性外斜视的显斜期,常于疲倦,疾病,瞌睡或注意力不集中时出现,间歇性外斜视在视觉未成熟儿童可有暂时性复视,很快即发生抑制,并有异常视网膜对应。
常见症状是畏光,在户外日光下,常常闭合一眼,其原因不明,估计患者在户外看远处目标,无近处物体刺激以使两眼集合,亮的日光闪烁了视网膜,干扰了融合,患者由外隐斜变为明显,但是也不一定肯定这样患者闭一眼是为了避免复视,有可能的是亮的光线影响了间歇性外斜患者融合性集合幅度,使一眼闭合。
间歇性外斜视可以合并有A-V征,亦可伴有其他垂直性斜视,如分离性上斜视等。
间歇性外斜视(intermitentexotropia)是介于外隐斜与共同性外斜视之间的一种斜视,是指视轴常常分开,最初是在看远时发生,当看远时,融合性散开幅度超过融全性集合幅度,即产生外斜,间歇性外斜视发生之前,先有外隐斜
尽管外斜是间歇出现,为治疗和预防斜视的发展,也应尽早就医为预防单眼抑制所致的恒定性外斜,应择期及时手术矫正
应对所有斜视项目做检查,特点注意对具有诊断意义斜角测定,如看远时偏斜角,最好令患者注视>6m远处目标,以充分检查其外斜度数,确定外斜类型,因为治疗时机和治疗方法不同,测量时要矫正屈光不正,以控制其调节,若间歇性外斜视仅是在看远时出现,并且看远斜角大于看近斜角至少在15△,应做遮盖试验,一眼遮盖30~45分钟,当去掉遮盖时,两眼必须保持分离状态,即一眼去掉遮盖时,另一眼必须通用遮眼板挡住,打开时用三棱镜匀替遮盖试验迅速测量看近斜度,然后再查看远斜度,不让患者有融合机会,将其结果与遮盖前的斜度相比较,Burian和Franceschetti观察一组237例外科患者,仅有10例为分开过程型,由此看来,大部分外斜患者看远斜角大于看近斜角,应归于类似分开过强型。
测量上转及下转的偏斜度,确定有无A-V征。
测量向左侧及向右侧注视时斜角,是否有任何侧位的非同性(lateralincomitance)问题,从定义上讲,侧位非共同性是指外斜患者,向两侧看时,偏斜度比第一眼位偏斜度小20%,临床实践证明,有侧位非共同性患者,很容易手术过矫,并造成内科V征。
检查立体视锐:患者在隐斜期,也必须测量其立体视,如立体视不正常,说明间歇期显斜所引起立体视下降,数月内立体视继续下降,则有力说明是手术矫正间歇性外斜视的手术指征。
1、间歇性外斜视吃哪些食物对身体好
主要以清淡为主,饮食上注意营养摄入要均衡。
2、间歇性外斜视最好不要吃哪些食物
忌烟酒和辛辣刺激性食物。
1、睫状肌麻痹屈光检查
有明显屈光不正,特别是散光和屈光参差的患者,为保证视网膜清晰像,应该全部矫正;外科伴有近视乾,应该全矫;外斜伴有远视者,矫正远视将减低调节性集合,使外斜增加,需要全矫还是部分矫正,要完全取决于远视程度、患者年龄和AC/A比值,通常小于+2.00D婴幼儿,可不予矫正,较大患者为避免屈光性疲劳,矫正远视通常是必要的。年老年有外斜伴老视眼,调节减弱,如有远视,需要矫正,可以给最小度数以利于看近。
2、负球镜
用负镜矫正间歇性外斜视,可做为一暂时性措施,或放于双焦点镜上半部,以治疗分开过强;或放于双焦点镜下半部,以治疗集合不足,刺激其调节性集合,控制外斜,这种治疗方法,不应提倡,患儿用这种方法治疗,常引起视力疲劳。
3、三棱镜及遮盖疗法
底向内三棱镜可加强双眼中心凹刺激,约有1/2~1/3偏斜可用三棱镜刺激融合得到矫正,最近有人提出在间歇性外斜视初期,遮盖为一良好的非手术治疗方法,用这种方法治疗,大约40%患者其显斜(看远)可以变为隐斜。早期的间歇性外斜视,因为大部分时间为外隐斜,显斜次数不多,偏斜度不大,不主张手术治疗。
4、手术治疗
对竭生外斜视手术最适宜年龄目前还有争论。有人主张手术愈早愈好,否则会变成恒定性外斜。Lyle认为由于多数间歇性外斜视看远融合力良好,有双眼视,2~3岁或10岁以后手术结果几乎相同,可以观察数年。Jampolsky主张对视力未成熟婴幼儿,为避免手术过矫,主张延缓手术,用负球镜加强融合,交替遮盖预防抑制发生,若融合功能迅速恶化,或斜角稳定时要考虑手术。
5、过矫的处理
有报告外斜术事过矫的患病率介于6%~20%。外斜术后,立即发生大度数过矫,患者应在24小时内再次手术,因为有可能发生肌肉丢失或滑脱,外直肌与内直肌相比,不易丢失。若机械因素内直肌过多量截腱,也可发生明显过矫,但过矫量不如前者大。
6、欠矫的处理
外科术后残留大度数外斜大于15~20△,可在第一次术后6~8周内行2次手术,这种情况应做为一个新病例来考虑。若残余斜度看远斜角等于看近斜角,第一次术式为后徙-截腱术,则另一眼可做同样的手术;第一次术式为双侧外直肌后徙,可做一侧外直肌边缘性肌切开合并同侧内直肌截腱。若残余外斜看远角大于看近斜角,第一次术式为双侧外直肌后徙术,则外直肌应再后徙或外直肌边缘性切开术;第一次术式为后徙-截腱术,可做另一眼外直肌后徙术。做外直肌第2次手术时,最好同时后徙颞侧球结膜,以防止瘢痕前移,抵消手术效果。
对轻度欠矫患者,残余斜度小于15~18△,可用脱抑制及融合集合训练,使之达到隐斜状态。若患者为近视,应全部矫正,若为正视或远视,可用睫状肌麻痹剂以刺激调节性集合,使双眼正位,使用上述方法获得融合后,可减少滴药次数,3日1次,并持续2个月,同时使用基底向内三棱镜,其度数与欠矫度数一致,对视力成熟患者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