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中毒的病因主要是生产性中毒,常发生在加工生产、成品包装和使用过程,若自服或误服中毒者病情较重。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中毒除了一般症状外,还会引起其他疾病,本病大量经口中毒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和呼吸抑制,中毒后不发生迟发性周围神经病。
产性中毒主要通过呼吸道和皮肤吸收,中毒后2—6h发病;口服中毒发病较快,可在10—30min内出现中毒症状。1、轻度中毒有头痛、头晕、乏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流涎、多汗、食欲不振和瞳孔缩小。2、中度中毒可有昏迷、肺水肿、呼吸衰竭、心肌损害和肝肾功能损害。一次接触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中毒后,血胆碱酯酶活力在15min下降到最低水平,30—40min后已可恢复到50%—60%,60—120min后胆碱酯酶基本恢复正常。随着胆碱酯酶活力的恢复,临床症状逐渐好转和消失。反复接触氨基甲酸酯类杀虫药,血胆碱酯酶可抑制到50%,而临床可无中毒症状。
接触时小心谨慎,避免误服以及长期接触清除毒物 皮肤污染用肥皂水彻底清洗,洗胃用2%碳酸氢钠溶液胆碱酯酶复能药对氨基甲酸酯杀虫药引起的ChE抑制无复活作用,且可出现不良反应,故禁用
中毒后在确诊时,除依靠其临床表现外,还需借助辅助检查。本病12h内全血胆碱酯酶活力轻,中度降低,呕吐物或清洗液中可测到相应毒物。
1、患者宜吃容易消化的软食或者流质食物;=宜吃高热量的食物;宜吃纤维素食物。
2、患者忌吃酒精类的食物;忌吃生硬以及刺激性的食物。
一、清除毒物
皮肤污染用肥皂水彻底清洗,洗胃用2%碳酸氢钠溶液。
二、阿托品
轻度中毒1~2mg,中度中毒5mg,重度中毒10mg,可重复注射,但应防止过量,临床应用可参考有机磷杀虫药中毒(见表10-2-6)。
表10-2-6 OPI中毒解毒药剂量表
药名 |
轻度中毒 |
中度中毒 |
重度中毒 |
胆碱酯酶复能药 |
|||
氯解磷定(g) |
0.5~0.75 |
0.75~1.5 |
1.5~2.0 |
碘解磷定(g) |
0.4 |
0.8~1.2 |
1.0~1.6 |
双复磷(g) |
0.125~0.25 |
0.5 |
0.5~0.75 |
抗胆碱药 |
|
|
|
阿托品(mg) |
2~4 |
5~10 |
10~20 |
胆碱酯酶复能药对氨基甲酸酯杀虫药引起的ChE抑制无复活作用,且可出现不良反应,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