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因
1、药物过敏性口炎
属I型速发性变态反应,但有时也可表现为Ⅳ型迟发型变态反应。顾名思义,药物是本病发生的外因,而药物的种类、其中的杂质、给药途径、积聚作用及抗原性等诸多因素与本病的发生都有着一定的关系,但药物的抗原性是引起本病最重要的原因。药物大多数是小分子化学物质,属于半抗原,它必须与机体内蛋白质结合后变成全抗原时才成为变应原。首次使用药物后,一般不发病,当机体再次接触同一药物时,即可产生变态反应。一般在接触变应原后24~48h发病。
抗生素制剂、解热镇痛类药、安眠镇静剂、磺胺药制品等四大类是引发药物性皮肤-粘膜炎症反应最为常见的药物。临床问诊中,有的患者难以忆及有关致敏药物应用史,这可能因为有的药物虽名称不同,但其药物结构式是相似的,例如磺胺药物、普鲁卡因和对氨水杨酸几种药物中均含“苯胺”核心,因此,使用过磺胺者可在首次接触普鲁卡因时发生变态反应;又例如自然界中存在青霉菌,可使人致敏,故有时虽首次注射青霉素者亦发生了变态反应。
2、接触性口炎
属Ⅳ型变态反应,所接触物质本身对口腔粘膜本无刺激性,即有刺激性也很微弱,一般情况下不致引起损害,但对具有过敏体质的患者,此物质作为一种变应原,可引起变态反应而致病。
口腔科常见的致敏物质如牙托材料甲基丙烯酸甲脂、自凝丙烯酸脂、银汞合金;其它如泡泡糖和合成橡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