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防:
本病的预防主要是治好血吸虫病人,消灭传染源。加强粪便管理,消灭钉螺、椎实螺和尾蚴;加强个人防护等几个环节。卫生部于2003 年制定了《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对重疫区血吸虫病急性感染的疫情实行周报告和零报告。应急预案要求,在发生血吸虫病暴发流行和重大突发病情时,疫情发生地可根据疫情趋势和控制暴发流行的需要,成立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卫生行政部门(血防部门)应成立血防、卫生监督和其他相关医疗机构参加的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当发现急性血吸虫病暴发流行或在既往无疫情地区发现首例当地感染的确诊病例时,执行职务的血防、医疗保健、卫生防疫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向当地血防(疾病控制)机构报告,后者向上级部门报告。在血吸虫感染高峰期的6~10 月份,建立急性病人暴发天报制和散发病人周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