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的原发性淋巴瘤一般治疗
一、治疗
骨的原发性淋巴瘤对放疗敏感,放疗适用于原发性病灶、转移灶、多中心性骨病灶,照射剂量为50~80Gy(5000~8000rad)之间,照射范围须比影像上的广泛,常包括整个患骨。
放疗必须联用化疗,化疗方案为多种化疗药物的联合化疗,长期性化疗,周期性应用。
如骨的原发性淋巴瘤病灶压迫脊神经根,可于行椎板切除减压术,并同时取活检,然后行放疗;也可行针吸活检,随后即可行放疗。如长骨被破坏严重,并伴有病理骨折或即将发生病理骨折,可行肿瘤切除术,功能重建可用人工假体或人工关节,也可采取联用骨水泥的接骨术,术后应行放疗和化疗。对于肩胛骨、肋骨、骨盆前弓的病变,可采用肿瘤切除术,并联用放疗和化疗。
截肢术应严格限于少数病例,其适用于病灶范围巨大,不适于行保留肢体手术和放疗者;放疗已不能抑制肿瘤发展者;放疗后局部广泛复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