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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精氨酸
盐酸精氨酸

盐酸精氨酸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精氨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233

生产企业: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盐酸精氨酸片: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盐酸精氨酸注意事项

盐酸精氨酸片/盐酸精氨酸注射液: 1、用药期间,宜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4、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6、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注射用盐酸精氨酸: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宜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用药前请详细检查,如有封口松动、内有异物及玻璃瓶破损时切勿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5、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6、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盐酸精氨酸葡萄糖注射液: 1、本品不含钠离子,适用于不宜使用谷氨酸钠的患者。 2、用药期间应监测血气分析、酸碱平衡和电解质,有酸中毒和高钾血症者不宜使用。 3、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异物、封口松动、漏液、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等,切勿使用。 4、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再贮存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肝昏迷治疗的研究资料和报道。 7、老年用药:尚无老年患者用药的研究数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尚无本品药物过量的系统的研究资料。静脉大剂量给予精氨酸可引起低血压。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立即停药,给予支持和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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