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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氧氟沙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771

生产企业: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氧氟沙星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771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氧氟沙星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氧氟沙星注射液: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3支),一日2次,疗程为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2支),一日2次,疗程为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2支),一日2次,疗程为10-14日。 3、前列腺炎:一次0.3g(3支),一日2次,疗程为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3支),一日2次,疗程为7-14日。 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4支),单剂量。 5、伤寒:一次0.3g(3支),一日2次,疗程为10-14日。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4支),一日2次。 注射用氧氟沙星: 临用前0.2g本品用5%葡萄糖或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缓慢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以氧氟沙星计,下同),一日2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10-14日。 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 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 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6、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氧氟沙星片: 口服。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 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 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6、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氧氟沙星胶囊: 口服。 1、成人常用量: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 3、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4、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 5、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 6、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氧氟沙星滴眼液: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氧氟沙星眼膏: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氧氟沙星滴耳液: 滴耳。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3次。滴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滴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氧氟沙星栓: 阴道给药:患者清洁外阴部后,取仰卧位,垫高臀部,将栓剂送入阴道深部,保留5-10分钟。每日早、晚各一次,每次一粒。 氧氟沙星凝胶: 局部外用,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洁患处后再使用本品。 氧氟沙星乳膏: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抗菌药有过敏病史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氧氟沙星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注射剂、口服制剂不良反应: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2、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3、偶可发生: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静脉炎。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关节疼痛。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眼用制剂: 偶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过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有: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耳用制剂: 偶有中耳痛及瘙痒感。

注意事项

1、氧氟沙星乳膏/氧氟沙星栓: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药。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氧氟沙星胶囊/氧氟沙星片: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3、氧氟沙星滴眼液: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入眼睛前房内。和其它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应用。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滴眼液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4、氧氟沙星眼膏:本品不宜长期使用。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氧氟沙星滴耳液:只用于点耳。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外,应同时服用口服制剂药。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会引起眩晕。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出现过敏症状时应立即停药。使用本品的疗程以4周为限。若继续给药时,应慎用。 6、氧氟沙星注射液/注射用氧氟沙星:本品每0、2g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肾功能减退时,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应用本品时应避免暴露于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7、氧氟沙星凝胶:和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心源性休克、意识丧失、血管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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