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琥乙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琥乙红霉素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琥乙红霉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2022705

生产企业: 湖北浩信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使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
【功能主治】: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使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琥乙红霉素片: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1、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2、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3、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4、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分散片: 1、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g-1.0g,一日4次。成人一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5、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6、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胶囊: 口服,成人每次2粒,每日3次。 1、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2粒:一日2次。 2、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3粒,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2粒,每6小时一次,共14日。 3、军团菌病患者:一次2-4粒,一日4次。 4、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颗粒: 口服。 1、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0.4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 (1)一次0.8g,每8小时1次,疗程7日;或一次0.4g,每6小时1次,疗程14日。 (2)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6、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口腔崩解片: 将药片置口腔内,崩解分散后随唾液吞咽;或用少量水含化后吞服;或置温水中化开后饮服,进餐前后均可服用。 1、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2、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3、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4、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琥乙红霉素干混悬剂: 1、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摇匀后口服。 2、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 3、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4、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04g,一日2次。 5、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0.8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0.4g,每6小时1次,共14日。 6、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7、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药品相互作用】:
1、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和衣原体也有抑制作用。 2、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对葡萄球菌属(包括产酶菌株)、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了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6、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b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按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酸、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衔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7、孕妇及晡乳期妇女用药: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9、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不良反应】: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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