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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昔洛韦
更昔洛韦

更昔洛韦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更昔洛韦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3366

生产企业: 湖北天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更昔洛韦胶囊/更昔洛韦分散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更昔洛韦。
【功能主治】:
更昔洛韦胶囊/更昔洛韦分散片:
【用法用量】:
更昔洛韦胶囊/更昔洛韦分散片: 可直接口服/吞服,分散片可投入约100ml水中,振摇分散后口服。 1、肾功能正常情况下: (1)巨细胞病毒CMV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在诱导治疗后,推荐维持量为每次1000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也可在非睡眠时每次服500mg,每3小时1次,每日6次,与食物同服。 (2)维持治疗时若CMV视网膜炎有发展,则应重新进行诱导治疗。 (3)晚期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患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 (4)器官移植受者CMV病的预防:预防剂量为每次1000mg,一天3次,与食物同服。用药疗程根据免疫抑制时间和程度确定。 2、若患者肾功能减退,则应根据肌酐清除率酌情调整用量,如下: (1)肌酐清除率≥70ml/min,更昔洛韦胶囊剂量为1次1000mg,1日3次;或1次500mg,1日6次,每隔3小时服1次。 (2)肌酐清除率50-69ml/min,更昔洛韦胶囊剂量为1天1500mg或500mg,1日3次。 (3)肌酐清除率25-49ml/min,1天1000mg或1次500mg,1日2次。 (4)肌酐清除率10-24ml/min,1天500mg。 (5)肌酐清除率<10ml/min,继血液透析后,每周3次,一次500mg。 更昔洛韦眼用凝胶: 1、用法:外用,涂入结膜囊中。 2、用量:一次约8mm,一日4次,疗程3周。 更昔洛韦滴眼液: 滴入眼睑内,一次2滴,每2小时一次,一日给药7-8次。 注射用更昔洛韦: 1、诱导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2、维持期: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3、预防用药:静脉滴注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 4、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更昔洛韦注射液: 1、对于肾功能正常者: (1)治疗CMV视网膜炎的标准剂量: ①初始剂量:5mg/kg,每12小时一次,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连用14-21天。 ②维持剂量:5mg/kg,每天1次,7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或者6mg/kg,每天1次,5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 (2)预防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病: ①初始剂量:5mg/kg,每12小时一次,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连用7-14天。 ②维持剂量:5mg/kg,每天1次,7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或者6mg/kg,每天1次,5天/周,恒定速率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1小时以上。 2、特殊用药指导: (1)对于肾功能不全患者,参照下表推荐剂量和用药间隔的调整: ①肌酐清除率*≥70ml/min,初始计量5.0mg/kg,用药间隔12小时,维持计量5.0mg/kg,用药间隔24小时。 ②肌酐清除率50-69ml/min,初始计量2.5mg/kg,用药间隔12小时,维持计量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 ③肌酐清除率25-49ml/min,初始计量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维持计量1.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 ④肌酐清除率10-24ml/min,初始计量1.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维持计量0.6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 ⑤肌酐清除率﹤10ml/min,初始计量1.25mg/kg,用药间隔24小时,维持计量0.625mg/kg,每周3次,在血液透析后。 肌酐清除率可根据以下给出的公式与血清肌酐相关联。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剂量不可超过1.25mg/kg,每周3次,在血液透析后进行。本品需在血液透析完成后短时间内给药,因为血液透析可减少约?0%的血浆浓度。由于对肾功能不全病人推荐使用调整剂量,其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水平应密切监控。 (2)患者的监测:由于接受更昔洛韦的患者发生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的频率高,建议经常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特别是以前使用更昔洛韦或其他核苷类拮抗剂出现血细胞减少者,或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计数小于1000个/μL者。 (3)减量: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减低剂量。对于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贫血和/或血小板减少的患者考虑减量。更昔洛韦不可用于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ANC小于500个/μL)或严重血小板减少(血小板小于25000个/μL)的患者。 3、本品的配制方法:首先根据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将之溶解,浓度达50mg/ml,再加入到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静脉滴注,滴注浓度不能超过10mg/ml。 注意:本品仅供静脉滴注给药,不可肌肉注射。本品使用时不可静脉快速注射或静脉推注,不可超过推荐剂量,不可超过推荐的滴注速率。
【药品相互作用】:
1、本品为一种2′—脱氧鸟嘌呤核苷的类似物,可抑制疱疹病毒的复制。其作用机理是:更昔洛韦首先被巨细胞病毒(CMV)编码的蛋白激酶同系物磷酸化成单磷酸盐,再通过细胞激酶进一步磷酸化成二磷酸盐和三磷酸盐。在CMV感染的细胞内,三磷酸盐的水平比非感染细胞中的水平高100倍,提示本品在感染的细胞中可优先磷酸化。更昔洛韦一旦形成三磷酸盐,能在CMV感染的细胞内持续数天。 2、更昔洛韦的三磷酸盐能通过以下方式抑制病毒的DNA合成:  (1)竞争性地抑制病毒DNA聚合酶。 (2)共同进入病毒DNA内,从而导致病毒DNA延长的终止。  (3)临床已证实,本品对CMV和单纯疱疹病毒(HSV)所致的感染有效。
【注意事项】:
1、给患者的信息: (1)更昔洛韦的主要毒性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症,必要时需进行剂量调整包括停药。应强调在治疗中密切接受血细胞计数检查的重要性。 (2)更昔洛韦与肌酐升高有关。 (3)更昔洛韦可能造成胎儿损害,不建议妊娠期使用。建议育龄女性在使用本品治疗时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至少90天应避孕。 (4)HIV阳性患者:本品与齐多夫定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严重的粒细胞减少症。与地丹诺辛同时使用可引起血清地丹诺辛浓度显著提高。 (5)HIV阳性伴CMV视网膜炎患者:更昔洛韦不是CMV视网膜炎的治疗药物,免疫损伤的患者在治疗中和治疗后可能持续经历视网膜炎的发展过程。建议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期间最少4至6周进行1次眼科随访检查。有些患者可能需要更频繁的随访。 (6)器官移植受者: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本品的器官移植受者肾损害的发生率高,特别是合并使用肾毒性药物者,如环孢菌素和两性霉素B。虽然此毒性反应的特异性机制尚未确定,且大多数病例为可逆反应,但在同一试验中,接受本品的患者比接受安慰剂的患者肾损害的发生率高,提示本品起重要作用。 2、实验室检查:由于接受本品的患者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贫血和血小板减少的频率高,推荐定期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和血小板计数,特别是以往使用更昔洛韦或其他核苷类似物出现白细胞减少或在治疗开始时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个/μl者。肾功能不全患者需密切监测血清肌酐的清除率以进行必要的剂量调整。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更昔洛韦在人类用药的推荐剂量水平可能引起致畸和胚胎毒性。没有对妊娠妇女的足够的、良好对照的研究。故仅在充分显示治疗益处超过对胎儿潜在危害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本品。  (2)对更昔洛韦是否分泌入人类乳汁的情况未知,因此,哺乳期妇女慎用。如哺乳期妇女必须接受本品,则应在治疗时停止授乳。 4、儿童用药:接受本品治疗的儿童不良事件与成人相似,最常报告的是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在潜在的获益超过风险时方可给儿科患者用药。 5、老年用药:一般来说,由于老年患者肝、肾或心脏功能减低,以及合并其他疾病或药物治疗,所以对老年患者选剂量时应特别小心,通常从剂量范围的最低点开始。 6、药物过量: (1)未见口服本品过量的报道。剂量高达6000mg/天时,一次1000mg,一天6次或一次2000mg,一天3次,除发生短暂性白细胞减少外,未见其他毒副作用。 (2)对于用药过量患者,透析和水化能降低药物血浆浓度。必要时可考虑使用造血生长因子。
【不良反应】:
对更昔洛韦过敏者禁用。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少于0.5×109/L)或严重血小板减少(小于25×109/L)的患者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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