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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曲南
氨曲南

氨曲南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氨曲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670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恒欣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敏感需氧革兰阴性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如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败血症、腹腔内感染、妇科感染、术后伤口及烧伤、溃疡等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亦用于治疗医院内感染中的上述类型感染(如免疫缺陷病人的医院内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氨曲南用药指导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氨曲南注射剂(粉): 1、静脉滴注: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3ml溶解,再用适当输液(0.9%氯化钠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林格氏注射液)稀释,氨曲南浓度不得超过2%,滴注时间20-60分钟。 2、静脉推注:每瓶用注射用水6-10ml溶解,于3-5分钟内缓慢注入静脉。 3、肌肉注射: (1)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或0.9%氯化钠注射液3ml溶解,深部肌肉注射。 (2)用量:尿路感染:剂量0.5g或1g,间隔时间8或12小时。中重度感染:剂量1g或2g,间隔时间8或12小时。危及生命或铜绿假单胞菌严重感染:剂量2g,间隔时间6或8小时。 (3)病人单次剂量大于1g或患败血症、其他全身严重感染或危及生命的感染应静脉给药,最高剂量每日8g。 (4)病人有短暂或持续肾功能减退时:宜根据肾功能情况,酌情减量。对肌酐清除率小于10-30ml/(min/1.73m2)的肾功能损害者,首次用量1g或2g,以后用量减半;对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1.73m2),如依靠血液透析的肾功能严重衰竭者,首次用量0.5g、1g或2g,维持量为首次剂量的1/4,间隔时间为6、8或12小时;对严重或危及生命的感染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在原有的维持量上增加首次用量的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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