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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康唑
氟康唑

氟康唑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氟康唑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63393

生产企业: 河南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成人: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产品详情

【通用名称】:
氟康唑
【药品名称】:
氟康唑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63393
【用法用量】:
氟康唑片: 口服。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2、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3、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 氟康唑分散片: 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本品的血浆消除半衰期长,因而治疗阴道念珠菌病时仅需单剂量一次给药;治疗其他真菌感染时,每日亦只需给药一次,而给药时间应持续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实验室检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药时间不足可能导致感染的复发。艾滋病、隐球菌脑膜炎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预防复发。 1、成人: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mg。根据临床反应,可将日剂量增至400mg。疗程亦视临床反应而定。 (2)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400mg。疗程视服药后临床及真菌学反应而定,但对隐球菌脑膜炎而言,治疗期一般为脑脊液菌检转阴后,再持续6-8周。为预防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疗程的基本治疗后,可继续给予本品作维持治疗,日剂量为200mg,持续10-12周。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7-14天。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可根据需要延长疗程。对与牙托有关的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天,同时在牙托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粘膜皮肤念珠菌病等,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30天。对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异常难治的病例,剂量可增至每日100mg一次。 (4)阴道念珠菌病:150mg一次单剂量口服。 (5)为预防恶心肿瘤患者发生真菌感染,在患者接受化疗或放疗时,可每日一次口服本品50mg。 (6)皮肤真菌病:对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头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推荐剂量为每周150mg一次或每日50mg一次,疗程一般为2-4周;但足癣的疗程可延长至6周;对花斑癣,推荐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疗程为2-4周,头癣疗程为6-8周。 (7)指趾甲癣:每周150mg一次,疗程2-4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 (8)着色真菌病:每日400-600mg,疗程4-6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有研究资料报告,每日最高剂量可增至800mg。 2、老年人: (1)无肾功能损伤者,可采用成人的正常剂量。肾功能损伤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应根据受损程度相应调整给药方案,详细方法见下。 (2)肾功能受损患者,本品大部分以原形由尿排出,因此,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需调节剂量;若需多次给药时,应给予常规剂量,此后则按肌酐消除率来调整给药时间间隔或每日剂量,详细方法如下: ①肌酐消除率>50ml/min,给药时间间隔24小时,每日剂量为常规剂量。 ②肌酐消除率为50ml/min(未透析),每日剂量为常规剂量的一半。 ③定期透析患者,每次透析后应用100%的推荐剂量。 3、儿科用法: 国外最近研究资料报道,通过对70名肿瘤化疗、骨髓移植、免疫缺陷患儿及12名早产儿、低体重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本品在16岁以下少年儿童体内的血浆半衰期与成人不同,分别是:1日龄为73.7h;周龄为53.2h;2周龄为46.6h;3月龄至2岁为21.7h;2岁至12岁为20.9h;12岁至16岁为23.5h。其他药代动力学参数(如生物利用度、表观分布容积等)与成人相似,故对不同年龄儿童推荐剂量如下: (1)>4周的患儿:粘膜真菌感染:3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深部系统真菌感染:6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严重威胁生命的感染:12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 (2)2-4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2天给药一次。 (3)2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3天给药一次。 氟康唑胶囊: 1、用量:应根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用药剂量。对于需要多剂量治疗的感染应持续用药,直到临床参数或实验室检查表明活动性真菌感染已消退。疗程不足可能导致活动性感染的复发。详见说明书。 2、给药方法:本品可通过口服或静脉滴注给药,给药途径取决于患者的临床状态。由静脉转为口服给药时,不需要改变每日剂量,反之亦然。应吞服整个胶囊,并且不依赖进食。 氟康唑滴眼液: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2-4小时一次,或道医嘱。 氟康唑注射液: 1、氟康唑的每日剂量应根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氟康唑单剂量能有效治疗大多数阴道念珠菌病患者。对那些需要多剂量治疗的感染类型的患者疗程应持续至临床征象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急性感染消失,疗程不足可导致急性感染的复发。艾滋病合并隐球菌脑膜炎患者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防止感染复发。 2、成人用药: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和其它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天200mg。根据临床疗效,每日剂量可增加到400mg。疗程根据临床治疗反应而确定。 (2)隐球菌脑膜炎和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日一次200至400mg。隐球菌感染的疗程应根据临床和真菌学疗效确定,但对隐球菌脑膜炎。疗程一般至少为6-8周。为防止艾滋病患者隐球菌脑膜炎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全基本疗程后,可无限期的给予氟康唑治疗,日剂量200mg。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10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7-14天。必要时,对免疫功能严重缺陷患者可延长疗程。对牙托引起的口腔萎缩性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14天,并同时在放置牙托的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对除生殖系念珠菌病以外的其它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炎、肺部感染、念珠菌菌尿症。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常用有效剂量为每日50-100mg,连续给药14-30天。为防止艾滋病患者口咽部念珠菌病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全基本疗程后,可每周用药一次150mg。 (4)氟康唑用于预防念珠菌病的推荐剂量范围为50-400mg,每日一次,所用剂量可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危险程度而定,对有系统性感染高危因素的患者,如已有严重或迁延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推荐剂量为400mg,每日一次。氟康唑应在预计可能出现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前数日开始服用,并持续用药至中性粒细胞计数超过1000/mm3后7日。 (5)地方性深部真菌病,200至400mg,每日一次。疗程可长至2年。疗程应根据不同的感染而有所差异,球孢子菌病为11-24个月;类球孢子茵病2-17个月;孢子丝茵病为1-16个月;组织胞桨菌病为3-17个月。肾功能受损患者用药氟康唑主要以药物原形由尿排出。单剂量给药治疗时不需调整剂量。对接受多剂量氟康唑治疗的肾功能受损患者(包括儿童),首剂可给予饱和剂量50至400mg。此后,应按照下表给予每日剂量(根据适应症)。 3、给药方法:氟康唑可口服给药。也可以以不超过10毫升/分钟的速度静脉滴注,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确定。从静脉改为口服给药时,不需要改变每日用药剂量;反过来也是如此。氟康唑注射液由0.9%氯化钠溶液配制而成,每200mg(每瓶200mg/100ml)中分别含15毫麾尔钠离子和氯离子。由于氟康唑注射液为盐水稀释液,对需要限制钠盐或液体摄入量的患者,应考虑液体输注的速率。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最大滴注速度约200mg/小时。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隐球菌脑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显好转,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用至脑脊液病菌培养转阴后至少10~12周。或:一次0.4g,一日2次,持续2天,然后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同前述。 2、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50,常规剂量;肌酐清除率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 3、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氟康唑葡萄糖注射液: 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最快滴速不超过5mg/min。 成人推荐剂量如下: 1、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通常首剂0.4g,以后0.2-0.4g/日。疗程取决于临床及真菌反应,但对于隐球菌脑膜炎而言,一般疗程最少为6-8周。 2、治疗念球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球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时,常用量为第一日0.4g,以后0.2g/日,根据临床反应,日剂量可增至0.4g,疗程取决于临床反应。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的间隔时间或日常剂量,见下表:儿童: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本品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感染的剂量为3-6mg/kg·d。隐球菌性脑膜炎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生产企业】:
河南普瑞制药有限公司

使用说明

氟康唑的作用与功效
1、成人:
氟康唑的用药指导
氟康唑片: 口服。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至少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预防念珠菌病:有预防用药指征者0.2-0.4g,一日1次。 2、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3、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 氟康唑分散片: 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本品的血浆消除半衰期长,因而治疗阴道念珠菌病时仅需单剂量一次给药;治疗其他真菌感染时,每日亦只需给药一次,而给药时间应持续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实验室检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药时间不足可能导致感染的复发。艾滋病、隐球菌脑膜炎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预防复发。 1、成人: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mg。根据临床反应,可将日剂量增至400mg。疗程亦视临床反应而定。 (2)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1日400mg。以后每日200-400mg。疗程视服药后临床及真菌学反应而定,但对隐球菌脑膜炎而言,治疗期一般为脑脊液菌检转阴后,再持续6-8周。为预防艾滋病患者的隐球菌脑膜炎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疗程的基本治疗后,可继续给予本品作维持治疗,日剂量为200mg,持续10-12周。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7-14天。免疫功能严重受损者,可根据需要延长疗程。对与牙托有关的萎缩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天,同时在牙托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粘膜皮肤念珠菌病等,常用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连续14-30天。对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异常难治的病例,剂量可增至每日100mg一次。 (4)阴道念珠菌病:150mg一次单剂量口服。 (5)为预防恶心肿瘤患者发生真菌感染,在患者接受化疗或放疗时,可每日一次口服本品50mg。 (6)皮肤真菌病:对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头癣和皮肤念珠菌感染,推荐剂量为每周150mg一次或每日50mg一次,疗程一般为2-4周;但足癣的疗程可延长至6周;对花斑癣,推荐剂量为每日50mg一次,疗程为2-4周,头癣疗程为6-8周。 (7)指趾甲癣:每周150mg一次,疗程2-4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 (8)着色真菌病:每日400-600mg,疗程4-6个月,视病情可适当延长疗程。有研究资料报告,每日最高剂量可增至800mg。 2、老年人: (1)无肾功能损伤者,可采用成人的正常剂量。肾功能损伤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应根据受损程度相应调整给药方案,详细方法见下。 (2)肾功能受损患者,本品大部分以原形由尿排出,因此,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需调节剂量;若需多次给药时,应给予常规剂量,此后则按肌酐消除率来调整给药时间间隔或每日剂量,详细方法如下: ①肌酐消除率>50ml/min,给药时间间隔24小时,每日剂量为常规剂量。 ②肌酐消除率为50ml/min(未透析),每日剂量为常规剂量的一半。 ③定期透析患者,每次透析后应用100%的推荐剂量。 3、儿科用法: 国外最近研究资料报道,通过对70名肿瘤化疗、骨髓移植、免疫缺陷患儿及12名早产儿、低体重新生儿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本品在16岁以下少年儿童体内的血浆半衰期与成人不同,分别是:1日龄为73.7h;周龄为53.2h;2周龄为46.6h;3月龄至2岁为21.7h;2岁至12岁为20.9h;12岁至16岁为23.5h。其他药代动力学参数(如生物利用度、表观分布容积等)与成人相似,故对不同年龄儿童推荐剂量如下: (1)>4周的患儿:粘膜真菌感染:3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深部系统真菌感染:6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严重威胁生命的感染:12mg/kg体重/日,每日给药一次。 (2)2-4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2天给药一次。 (3)2周的患儿:kg体重剂量同上,每3天给药一次。 氟康唑胶囊: 1、用量:应根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用药剂量。对于需要多剂量治疗的感染应持续用药,直到临床参数或实验室检查表明活动性真菌感染已消退。疗程不足可能导致活动性感染的复发。详见说明书。 2、给药方法:本品可通过口服或静脉滴注给药,给药途径取决于患者的临床状态。由静脉转为口服给药时,不需要改变每日剂量,反之亦然。应吞服整个胶囊,并且不依赖进食。 氟康唑滴眼液: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2-4小时一次,或道医嘱。 氟康唑注射液: 1、氟康唑的每日剂量应根据真菌感染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氟康唑单剂量能有效治疗大多数阴道念珠菌病患者。对那些需要多剂量治疗的感染类型的患者疗程应持续至临床征象或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急性感染消失,疗程不足可导致急性感染的复发。艾滋病合并隐球菌脑膜炎患者或复发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维持治疗,以防止感染复发。 2、成人用药: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和其它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天200mg。根据临床疗效,每日剂量可增加到400mg。疗程根据临床治疗反应而确定。 (2)隐球菌脑膜炎和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常用剂量为第一天400mg,随后每日一次200至400mg。隐球菌感染的疗程应根据临床和真菌学疗效确定,但对隐球菌脑膜炎。疗程一般至少为6-8周。为防止艾滋病患者隐球菌脑膜炎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全基本疗程后,可无限期的给予氟康唑治疗,日剂量200mg。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10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7-14天。必要时,对免疫功能严重缺陷患者可延长疗程。对牙托引起的口腔萎缩性念珠菌病,常用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连续给药14天,并同时在放置牙托的部位给予局部抗感染治疗。对除生殖系念珠菌病以外的其它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气管炎、肺部感染、念珠菌菌尿症。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常用有效剂量为每日50-100mg,连续给药14-30天。为防止艾滋病患者口咽部念珠菌病的复发,在患者完成一个全基本疗程后,可每周用药一次150mg。 (4)氟康唑用于预防念珠菌病的推荐剂量范围为50-400mg,每日一次,所用剂量可根据患者发生真菌感染的危险程度而定,对有系统性感染高危因素的患者,如已有严重或迁延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患者。推荐剂量为400mg,每日一次。氟康唑应在预计可能出现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前数日开始服用,并持续用药至中性粒细胞计数超过1000/mm3后7日。 (5)地方性深部真菌病,200至400mg,每日一次。疗程可长至2年。疗程应根据不同的感染而有所差异,球孢子菌病为11-24个月;类球孢子茵病2-17个月;孢子丝茵病为1-16个月;组织胞桨菌病为3-17个月。肾功能受损患者用药氟康唑主要以药物原形由尿排出。单剂量给药治疗时不需调整剂量。对接受多剂量氟康唑治疗的肾功能受损患者(包括儿童),首剂可给予饱和剂量50至400mg。此后,应按照下表给予每日剂量(根据适应症)。 3、给药方法:氟康唑可口服给药。也可以以不超过10毫升/分钟的速度静脉滴注,给药途径应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确定。从静脉改为口服给药时,不需要改变每日用药剂量;反过来也是如此。氟康唑注射液由0.9%氯化钠溶液配制而成,每200mg(每瓶200mg/100ml)中分别含15毫麾尔钠离子和氯离子。由于氟康唑注射液为盐水稀释液,对需要限制钠盐或液体摄入量的患者,应考虑液体输注的速率。 氟康唑氯化钠注射液: 静脉滴注,最大滴注速度约200mg/小时。 1、成人: (1)播散性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4g,以后一次0.2g,一日1次,持续4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 (2)食道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持续至少3周,症状缓解后至少持续2周。根据治疗反应,也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日1次。 (3)口咽部念珠菌病:首次剂量0.2g,以后一次0.1g,一日1次,疗程至少2周。 (4)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单剂量,0.15g。 (5)隐球菌脑膜炎:一次0.4g,一日1次,直至病情明显好转,然后一次0.2~0.4g,一日1次,用至脑脊液病菌培养转阴后至少10~12周。或:一次0.4g,一日2次,持续2天,然后一次0.4g,一日1次,疗程同前述。 2、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不用调整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剂量,如下表所述:肌酐清除率>50,常规剂量;肌酐清除率11-50,常规剂量的一半;进行常规透析的病人,每次透析后给药1次; 3、小儿:治疗方案尚未建立。有资料报道起始剂量按体重一日3~6mg/kg,一日1次,治疗少数出生2周至14岁的小儿患者,结果是安全的。 氟康唑葡萄糖注射液: 静脉滴注,滴注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以内,最快滴速不超过5mg/min。 成人推荐剂量如下: 1、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隐球菌感染,通常首剂0.4g,以后0.2-0.4g/日。疗程取决于临床及真菌反应,但对于隐球菌脑膜炎而言,一般疗程最少为6-8周。 2、治疗念球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球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时,常用量为第一日0.4g,以后0.2g/日,根据临床反应,日剂量可增至0.4g,疗程取决于临床反应。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一次的治疗,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第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的间隔时间或日常剂量,见下表:儿童:对于认为必须使用本品治疗的儿童全身念珠菌感染、隐球菌感染的剂量为3-6mg/kg·d。隐球菌性脑膜炎在第一天剂量为12mg/kg,之后每日1次,1次6mg/kg,持续治疗至脑脊液培养阴性后10-12周。
氟康唑的副作用
1、对氟康唑及其无活性成份、或其它唑类药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2、根据多剂量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结果,多剂量接受氟康唑每日400mg或更高剂量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特非那定。 3、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服用可延长QT间期和经过P450CYP3A4酶代谢的药物,如西沙比利、阿斯咪唑、匹莫齐特、奎尼丁、红霉素。
氟康唑的注意事项
1、肾系统: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本品。 2、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已知酮康唑会引起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尽管罕见,但氟康唑也适用。与泼尼松合用相关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在【药物相互作用】中有描述。 3、肝胆系统:肝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氟康唑。偶有患者在使用氟康唑后出现严重肝毒性,包括致死性肝毒性,主要发生在有严重基础疾病或情况者。尚未观察到患者使用氟康唑后出现的肝毒性与其每日用药量、疗程、性别和年龄有关。停用氟康唑后,其肝毒性通常是可逆的。氟康唑使用过程中肝功能异常的患者,应密切监查患者有无更严重肝损害发生。应告知患者严重肝反应的提示症状(严重乏力、食欲减退、持续恶心、呕吐和黄疸)。患者应立即停止氟康唑治疗并向医生咨询。 4、皮肤不良反应 氟康唑治疗过程中,偶有患者出现剥脱性皮肤反应,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及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等。艾滋病患者更易对多种药物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在浅部真菌感染患者服用氟康唑后出现皮疹,应停药。如侵入性/系统性真菌感染患者出现了皮疹,应对其严密监查,一旦出现大疱性损害或多形性红斑,应立即停用氟康唑。 5、特非那定:服用氟康唑(每日剂量<400mg)的患者同时应用特非那定时应予以严密监查。 6、超敏反应:罕见过敏性休克反应报告。 7、心血管系统:某些唑类抗真菌药包括氟康唑,与心电图中QT间期延长有关。氟康唑通过抑制整流钾通道电流(Ikr)而引起QT间期延长。由其他药物(例如胺碘酮)引起的QT间期延长可通过抑制细胞色素P450(CYP)3A4放大。对使用氟康唑的患者进行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发现,极少数病例报道有QT间期延长和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这些报道包括伴有多种复杂的危险因素(如:器质性心脏病、电解质紊乱及可能导致上述情况的合并用药)的危重病例。低钾血症和晚期心力衰竭患者发生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失常和尖端扭转型室速的风险更高。已有潜在引起心律失常病情的患者应慎用氟康唑。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同时使用其他已知延长QT间期或由细胞色素P450(CYP)3A4代谢的药品。 8、卤泛曲林:卤泛曲林在推荐治疗剂量时延长QTc间期,且为CYP3A4的底物。因此建议氟康唑避免与卤泛曲林同时使用。 9、细胞色素P450:氟康唑为CYP2C9的强效抑制剂和CYP3A4的中效抑制剂。氟康唑也是CYP2C19同工酶的抑制剂。使用氟康唑治疗的患者,如同时使用经CYP2C9、CYP2C19及CYP3A4代谢且治疗窗较窄的药物时需密切监测。 10、辅料:胶囊含有乳糖一水合物。有罕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分解酵素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问题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11、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尚未进行氟康唑对驾驶或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试验。应警告患者氟康唑用药期间发生眩晕或癫痫的可能性,并建议患者在出现任何上述症状时停止驾驶或操作机器。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用药:有报道患球孢子菌病的母亲接受了大剂量氟康唑(每日400至800mg)3个月或超过3个月的治疗后,婴儿出现了多处先天性异常(包括短头畸形、耳发育不良、前囟门巨大、股骨弓形化和肱桡关节融合)。这些异常是否与使用氟康唑有关尚不清楚。 动物试验显示本品具有生殖毒性。针对数百名孕妇的资料显示,妊娠前三个月应用氟康唑单剂或重复给药剂量低于每天200mg时,未增加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的风险。除非有明确需要,妊娠期应避免标准剂量氟康唑短期用药。除非发生有潜在生命威胁的感染,妊娠期应避免氟康唑大剂量和/或长期治疗。 (2)哺乳期用药:氟康唑可经乳汁分泌,乳汁浓度低于血浆浓度。如果单次使用氟康唑标准剂量200mg(或更低),则可继续哺乳。多次用药或使用大剂量氟康唑后,建议停止哺乳。 (3)生育力:氟康唑对雄性或雌性大鼠的生育力无影响。 13、儿童用药:参见说明书【用法用量】特殊人群用药-儿童人群和【药代动力学】儿童药代动力学。 14、老年用药:参见说明书【用法用量】特殊人群用药-老年人和【药代动力学】老年人药代动力学。 15、药物过量:有报告称氟康唑药物过量可伴随幻觉和偏执行为。对用药过量的患者,应采取对症治疗(支持疗法及必要时洗胃)。氟康唑大部分由尿排出,强行扩容性利尿可能增加其清除率。3小时的血液透析治疗可使氟康唑的血浆浓度降低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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