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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门冬酰胺酶
注射用门冬酰胺酶

注射用门冬酰胺酶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门冬酰胺酶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254

生产企业: 济南维尔康生化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缓解率可达50%以上。对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急性单核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也有一定疗效。常与长春碱、泼尼松、阿糖胞苷、巯嘌呤、甲氨蝶呤等合用,以提高疗效和减少耐药性的发生。长春新碱应在天门冬酰胺酶之前给药,如先给本品就会损害肝对长春新碱的清除。临床尚可利用本品的兔疫抑制作用治疗皮肌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注射用门冬酰胺酶用药指导

一般静注或静滴,每次40~200U/kg,每日或隔日1次,根据耐受程度逐渐增至1000U/kg。静注以20~40m1生理盐水稀释,静滴以5%葡萄糖溶液500ml稀释,10~20次为一程。肌注:剂量同静注,用5~10ml生理盐水溶解。当与泼尼松和长春新碱联合应用治疗儿童急性淋性白血病时,可每日静滴1000U/kg,在使用泼尼松和长春新碱后给予,即从治疗后的第22天开始,连续10d。如先于上述药物给予或同时给予,会增强不良反应。肌注:在与泼尼松和长春新碱联合用药时,每次6000U/㎡从第4天始每3d给予1次,共9次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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