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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165

生产企业: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右旋糖酐羟丙甲纤维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右旋糖酐70(0.1%),羟丙甲纤维素2910(0.3%),0.0011%Polyquaternium~1,硼酸钠,氯化钾,纯净水,适量的盐酸或氢氧化钠(调节pH)。本品采用POLYQUAD®(Polyquaternium~1)作为保存剂。在体外实验中表明,POLYQUAD®对角膜上皮没有毒性作用,不影响角膜上皮细胞的正常生长。

生产企业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s.a.ALCON-COUVREUR n.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165

注册证号H201500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4次。

每次1~2滴或根据病情需要滴眼。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 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再使用。 3、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4、请将本品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6、本品开盖一个月后,应不再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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