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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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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板蓝根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165

生产企业: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腮腺炎、咽喉肿痛、急性扁桃体炎、痄腮、丹毒、热毒发斑、痈肿疮毒。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板蓝根颗粒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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