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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布洛芬颗粒

非处方 医保甲类

通用名称: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4113

生产企业: 湖北百科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抗炎;解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产品详情

【通用名称】:
布洛芬颗粒
【药品名称】:
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4113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
【生产企业】:
湖北百科医药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说明

布洛芬颗粒的作用与功效
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抗炎;解热。
布洛芬颗粒的用药指导
温开水冲服,成人一次2包,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包)2/3,次数若疼痛或发热持续不缓解,间隔4-6小时可重复用药一次,
布洛芬颗粒的副作用
1.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和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2.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他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禁用。3.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布洛芬颗粒的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3.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或血小板功能异常)的患者,使用前必须咨询医师或药师。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听力障碍、血象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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