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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索拉唑
兰索拉唑

兰索拉唑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兰索拉唑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6549

生产企业: 湖北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兰索拉唑用药指导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兰索拉唑肠溶片: 每日一次,一次二片(30mg)。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4-6周;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需连续服用6-8周;或遵照医嘱。 注射用兰索拉唑: 1、静脉滴注:通常成年一次30mg,用0.9%氯化钠注射液100ml溶解后,一日2次,推荐静滴时间30分钟,疗程不超过7天。一旦患者可以口服药物,应改换为兰索拉唑口服剂型。 2、临用前将瓶中内容物用5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再用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静滴滴注,推荐给药时间不少于30min。 3、使用时注意: (1)本品静滴使用时应配有1.2μg的过滤器,以便去除输液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沉淀物。这些沉淀物有可能引起小血管栓塞而产生严重后果。 (2)在喷出性或涌出性大量出血、血管暴露等危险性大的情况下,应先采用内窥镜下止血措施。 (3)本品仅用于静脉滴注。溶解后应尽快应用,勿保存。避免与0.9%氯化钠注射液以外的液体和其它药物混合静滴。 (4)经本品治疗的前3日内达到止血效果的,应改用口服用药,不可无限制静脉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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