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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0820043

生产企业: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经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全程免疫后的儿童的白喉和破伤风加强免疫。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注意事项

1、以下情况者慎用: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 2、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不散的凝块、异物、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3、疫苗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并与1小时内完,剩余均应废弃。 4、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换另侧部位。 5、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6、严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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