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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唑沙宗
氯唑沙宗

氯唑沙宗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氯唑沙宗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1374

生产企业: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氯唑沙宗
氯唑沙宗
丁桂儿脐贴
丁桂儿脐贴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唑沙宗、对乙酰氨基酚。

丁香、肉桂、荜茇。辅料为凡士林、甘油、石蜡等。

生产企业

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1374

国药准字B2002088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口服,一次2粒,一日3-4次,疗程10天。 氯唑沙宗片: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0.2-0.4g,每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复方氯唑沙宗分散片: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每次2片,每日3-4次,疗程10天。 复方氯唑沙宗片: 口服。每次2片,一日3-4次,疗程10日。

外用。贴于脐部,一次1贴,24小时换药一次。

副作用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氯唑沙宗片: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 复方氯唑沙宗分散片: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复方氯唑沙宗片: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皮疹、瘙痒、红斑、过敏反应、皮肤红肿、局部肿胀、皮炎、斑丘疹、水泡疹等,有皮肤溃疡个案报告。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健脾温中,散寒止泻。适用于小儿泄泻,腹痛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复方氯唑沙宗胶囊: 1、胃肠道系统:偶尔会发生胃肠道功能紊乱和腹痛,罕见情况下,氯唑沙宗会导致肠胃道出血。 2、中枢神经系统:偶见头昏、恶心、头晕、不适和过度刺激等症状。服用本品会发生嗜睡现象,同时服用酒精或其他中枢抑制药会加重嗜睡现象。 3、过敏反应:罕见情况下,治疗中可出现过敏样皮疹、瘀斑或瘀点现象。血管神经性水肿和超敏反应产生尤其罕见。 4、肾脏:曾出现患者尿液褪色的个案,可能源于氯唑沙宗的酚代谢物,尚不知其临床意义。 5、肝脏:服用氯唑沙宗或含有氯唑沙宗药品可能会导致肝损伤,罕见但已有严重的肝损害的报道,机制不明,可能与特异质有关且不可预测,如果发现了肝酶异常,应及时停药。 氯唑沙宗片: 以恶心的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教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复方氯唑沙宗分散片: 偶见轻度的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复方氯唑沙宗片: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注意事项

1、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已知对药物过敏或有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3、未有医生许可,不可连续用药超过10天; 4、驾驶或操纵具有潜在危险机器的患者慎用; 5、本品应置于儿童不易取得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7、儿童用药: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8、老年用药: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 9、药物过量: (1)症状:起始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疼痛、脸色苍白、中枢神经刺激、头昏、头痛,随后梦幻、昏睡或昏迷,继之明显丧失肌肉调节功能,不能自主活动,深部腱反射功能减弱或消失,呼吸抑制伴有快速、不规则的呼吸和肋间及胸骨下收缩,血压降低。 致死性的肝损伤只在服药数天后发生。主要的血液生化学改变包括肝酶类的升高,胆红素的升髙,凝血酶原时间的延长,血糖过低或者高血糖症。急性用药可能导致肾衰竭的发生。 (2)治疗:服用活性炭50mg降低药物吸收,随后洗胃或诱导呕吐是可行的最佳治疗方案,并可予支持治疗。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感染性腹泻,如肠炎、痢疾等,或出现发热、烦闹、泻下急迫、大便次数明显增多等症状,应去医院就诊。5.器质性疾病所致腹泻,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等,应去医院就诊。6.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用药后如出现皮疹、瘙痒等情况,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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