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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唑林钠
头孢唑林钠

头孢唑林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头孢唑林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065

生产企业: 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用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头孢唑林钠用药指导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头孢唑林钠: 1、可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肌肉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也可用适量5%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2-3ml溶解。 (1)静脉注射:临用前加适量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于3-5分钟静脉缓慢推注。 (2)静脉滴注:加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氯化钠或葡萄糖注射液1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 2、用量: (1)成人常用剂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2)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min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min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min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时,每18-24小时0.25。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min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min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本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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