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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药:IO-108注射液
适应症:晚期实体瘤
疾病:肺癌
实验分期:I期
申办方:以明生物医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开展区域:
试验伤害保险:有
招募截止时间:
简要入排方案
研究中心评估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根据RECISTV1.1)。
A部分和B部分:根据病理学报告,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且经系统性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尚无有效标准治疗,或现阶段不适用于标准治疗的晚期/转移性实本瘤受试者。任何类型的实体瘤均可入选
C部分:根据转化科学数据和临床有效性数据,选择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患有特定瘤种晚期/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入排标准
1 年龄 ≥ 18岁,且不超过75岁。
2 A部分和B部分:根据病理学报告,患有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且经系统性标准治疗失败,或目前尚无有效标准治疗,或现阶段不适用于标准治疗的晚期/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任何类型的实体瘤均可入选。C部分:根据转化科学数据和临床有效性数据,选择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患有特定瘤种晚期/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3 研究中心评估至少存在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v1.1)。
4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1。
5 具有充分的血液学功能,肝功能和肾功能。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靶向LILRB2/免疫球蛋白样转录物4(ILT4)的单克隆抗体(包括IO-108)治疗。
2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未上市的临床试验研究药物或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3 首次给药前14天内需要使用全身用皮质类固醇(泼尼松剂量 > 10 mg/天或等效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
4 患有放射性肺炎、非感染性肺炎或间质性肺疾病病史者(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
5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转移或脑膜转移。
研究者信息
开展机构
上海市东方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河南省肿瘤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湖南省肿瘤医院,临沂市肿瘤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患者权益
1.交通补助:每个探访150-200元/次; 2.采血补助:每个探访200元/次
其他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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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性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哮喘、小儿哮喘、心源性哮喘】布地格福吸入气雾剂
癌种:过敏性哮喘、咳嗽变异性哮喘、哮喘、小儿哮喘、心源性哮喘
试验阶段: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