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症状
妊娠合并甲亢的临床表现,主要是在妊娠早期出现怕热、心动过速、易激动等高代谢症状,以及有失眠、烦躁、乏力等植物神经症状。
典型患者以高代谢症候群甲状腺肿大、突眼为主要表现。本病起病缓慢,常不易确定其发病日期。一般在明确诊断数月以前,已经有甲亢症状存在只有妊娠剧吐孕妇随着恶心呕吐。
甲状腺肿大
现手震颤及心悸等症状而得到及时诊断。最常见的主诉有性格改变、神经过敏,表现为烦躁、容易激动、多言多动多疑、思想不集中或寡言抑郁、心悸(阵发性或持续性)、易倦、畏热(睡眠时较常人盖被少)、体重减轻肠蠕动加强,少数有腹泻日晒后可出现皮肤瘙痒或皮疹。由于不同程度的肌无力,在坐姿或卧姿时要借助手的力量才能站起来。
心血管功能改变也是最为突出的临床表现之一。常有心动过速,心率常>90次/min。静止时外周血管阻力下降,心率增快,心搏量加大,致心排出量增高,收缩压升高,舒张压降低而脉压差增大。无心脏病的本病孕妇也可发生心衰。
1、轻度甲亢对妊娠无明显影响,
但中、重度甲亢以及症状未控制者的流产率、妊高征发生率、早产率、足月小样儿发生率以及围生儿死亡率增高。
2.妊娠对甲亢影响不大,
相反妊娠时往往会使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病情有不同程度的缓解。妊娠期因胎盘屏障,仅有少量T3、T4能透过胎盘,故不致引起新生儿甲亢。但妊娠合并重度甲亢,妊娠可加重心脏的负担,而加重了甲亢患者原有的心脏病变。个别患者因分娩、产后流血、感染可诱发甲亢危象。
二、诊断
诊断的重要依据是血清甲状腺素测定,若T4、T3慢性增高,若既往无甲亢,甲状腺无肿大,就可诊断为生理性或一过性的妊娠合并甲亢。一过性甲亢属于生理性,多于妊娠早期发生,至妊娠中期逐渐恢复正常。
正常妊娠由于母体甲状腺形态和功能的变化,在许多方面类似于甲亢的临床表现,故使妊娠合并甲亢诊断有一定困难。在产前检查时发现有甲亢的症状和体征时,应进一步做甲状腺的功能测定以明确诊断。
1.妊娠期甲亢的诊断标准为:有高代谢症群,血清总甲状腺素(TT4)≥180.6nmol/L(14μg/dl),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3.54nmol/L(230ng/dl),游离甲状腺素指数(FT4I)≥12.8。
2.甲亢的病情以TT4最高水平<1.4倍正常值上限者为轻度甲亢;>1.4倍正常值上限为中度甲亢;有危象、甲亢性心脏病以及心力衰竭、肌病等为重度甲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