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病是机体在短时间内受到大剂量(>1Gy)电离辐射照射引起的全身性疾病。外照射引起急性放射病的射线有γ线、中子和X射线等。
重度放射病病人或腹部照射剂量大者,可发生肠套叠、肠梗阻等并发症,此外,还可并发以下疾病:
1、间质性肺炎是受大剂量照射后的严重并发症,其发生原因不完全清楚,一般认为与肺部放射损伤和病毒(如巨细胞病毒)感染有关。间质性肺炎的病理变化主要为肺间质水肿、炎细胞浸润,肺泡纤维蛋白渗出和透明膜形成。晚期可见肺纤维化,肺泡壁增厚、气体交换障碍。临床表现为轻到中度咳嗽,干咳或有少量非脓性痰、呼吸急促或进行性呼吸困难、发绀等,多数病人有发热和肺部啰音。治疗困难,一般在发病后10~15天死亡。
2、感染是急性放射病的严重并发症,而且往往成为死亡的主要原因。感染的发生与粒细胞缺乏密切相关,照射后机体免疫功能被剥弱,粒细胞数愈低,感染愈重,威胁愈大。细菌,毒素和有害分解产物侵入血液,很快造成脱水、水电解质代谢紊乱,毒血症、菌血症等并发症。
受照射后病员在1-2天内表现出的放射病初期症状对判断病情有参考价值。
1、照后初期有恶心和食欲减退、照射剂量可能大于1Gy;有呕吐者可能大于2Gy。如发生多次呕吐可能大于4Gy。如很早出现上吐下泻,则可能受到大于6Gy的照射。
2、照后数小时内出现多次呕吐,并很快发生严重腹泻,但无神经系统症状者,可考虑为肠型放射病。
3、照后1小时内频繁呕吐、定向力障碍、共济失调、肢体震颤、肌张力增强者,可基本诊断为脑型放射病。在排除外伤因素的情况下发生抽搐者,可确认为脑型放射病。
对初期病状要注意进行综合分析,还要排除心理因素。
预防放射病,放射性工作者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护规定,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辐射源与工作人员之间应按射线性质安置屏蔽物;操作要熟练,缩短接触放射源的时间;设法增加与放射源之间的距离,以减少照射剂量,应进行严格的就业前体检,活动性肺结核、糖尿病、肾小球肾炎、内分泌及血液系统疾病,均属接触射线的禁忌证,定期体格检查,建立个人健康和剂量档案资料,使用放射源时应设置醒目标志,以防意外
放射病应该做外周血象、骨髓检查及生化检查,具体如下:
一、外周血象
1、白细胞的变化规律表明疾病的发展阶段。在整个病程中,外周血白细胞数的变化有7个阶段,根据白细胞变化的过程,可预测疾病的发展。
2、白细胞下降的速度及最低值可反映病情严重程度。各度骨髓型急性放射病人白细胞变化的参考数据。
3、出现粒细胞/淋巴细胞比例倒置者为中度以上,不出现者一般为轻度。
4、除数量变化外,白细胞还出现形态变化。
二、骨髓检查
1、骨髓细胞分裂指数:早期检查骨髓细胞分裂指数(分裂细胞数/1000个骨髓有核细胞)亦有助于判断病情,正常男性骨髓细胞分裂指数平均为8.8‰(6.3‰~10.0‰),受0.5~3Gy照射后第4天骨髓细胞分裂指数下降程度与照射剂量有明显相关。一般认为,照射后3~4天骨髓细胞分裂指数仍高于1.8‰者,可能为轻度放射病;下降至1.8‰~0.9‰者可能为中度;下降至0.8‰~0.2‰者可能为重度;下降至0者为极重度。
2、骨髓象:病程中可每周检查1次骨髓象,骨髓象基本正常者为轻度放射病,照射后20~30天出现“骨髓严重抑制现象”,但程度较轻者为中度,照射后15~25天出现“骨髓严重抑制现象”为重度,照射后10天内即出现者为极重度。
三、生化检查
1、血、尿淀粉酶含量增高:正常人血中淀粉酶含量为40~180u,腮腺受照射,血,尿淀粉酶含量可明显升高,且升高程度与照射剂量有关,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的伤情严重者,在照射后36~48小时升高至正常的10~100倍。
2、尿中氨基酸排出增多:照射后尿中某些氨基酸的排出量增高,增加较明显的有脯氨酸,胱氨酸和色氨酸等。
牛磺酸是体内巯基化合物(如半胱氨酸,谷胱甘肽等)的代谢产物,是正常人尿中排出的氨基酸之一,照射后尿中排出量可高出正常值几倍,以照射后1~4天排出最多,且在一定范围内与照射剂量有关。
3、肌酸排出量增加,肌酸肌酐比值增高:肌酸在肝内合成,在肌肉内转变为磷酸肌酸,大部分由尿排出,小部分脱水为肌酐由尿排出,照射后肌酸排出量增加,肌酐排出量比较恒定,故肌酸/肌酐比值增高。
4、尿中DNA的分解代谢产物排出量增多:如脱氧胞嘧啶核苷(CdR)、β-氨基异丁酸(BAIBA)等照射后排出量都增加。
放射病患者除了一般治疗外,还应注意饮食调节。
1、多吃抗辐射食品:如高蛋白、多维生素;适度脂肪、营养全面、数量充足。
2、能量供给要充足:足够的能量供给有利于提高人体对核辐射的耐受力,降低敏感性,减轻损伤,保护机体。每天能量供给4000~4500千卡。
3、糖类供给有侧重:由于人体消化道受损,导致其对各种糖的吸收效果不尽相同,故防治消化道损伤的效果也不同,其中以果糖最佳,葡萄糖次之,而后是蔗糖、糊精等。
4、需增加植物油所占食物的比重:其中油酸可促进造血系统再生功能,防治辐射损伤效果最好。
5、蛋白质要有质量:要求摄入的蛋白质品质优秀,数量充足,以减轻放射损伤,促进机体恢复健康。
6、无机盐供应宜加量:在膳食中适量增加无机盐(主要是食盐),可促使人饮水量增加,加速放射性核素随尿液、粪便排出,从而减轻内照射损伤。
7、维生素数量要确保:增加维生素供给对防治辐射损伤及伤后恢复均有效,如VK可减少出血,VPP减轻呕吐、恶心,VC使血细胞再生加速等,为此宜多摄入一些海带、卷心菜、胡萝卜、蜂蜜、枸杞等。
8、注意酌情多吃一些富含维生素A、C和蛋白质的食物:如胡萝卜、豆芽、西红柿、瘦肉、动物肝等,经常喝些绿茶等。
放射病分为骨髓型放射病、肠型放射病及脑型放射病,具体如下:
一、骨髓型放射病的治疗
1、治疗原则
(1)以造血损伤为中心进行综合治疗
骨髓型放射病的主要矛盾是造血组织损伤,因此围绕这一中心,一方面要设法减轻和延缓造血器官损伤的发展,促进损伤的恢复;一方面要大力防治由造血损伤引起感染和出血等并发症,另外,由于放射病的损伤涉及全身各器官,所以仍以综合治疗为主,达到保持机体内环境的平衡,安全渡过极期。
(2)分度、分期治疗
各度放射病的治疗措施基本是一致的,但繁简有所差别,轻度放射病在平时可短期住院观察,对症治疗,战时对症处理,留队观察即可,中度以上放射病都需住院治疗,但中度的早期治疗可简化,重度和极重度不仅应立即住院治疗,而且要抓紧早期的预防性治疗措施,做到所谓“狠抓早期,主攻造血,着眼极期”,有利于提高治愈率,此外,还必须针对各期不同的矛盾进行治疗。
2、主要治疗措施
(1)早期给与抗放药
抗放药是指在照射前给药和照射后早期给药都可减轻放射病的一类药物,对中,重度放射病效果较好。
(2)改善微循环
照射后早期微循环障碍可加重组织细胞损伤,尤其是重度以上放射病更为明显,可于照射后最初3天静脉滴注低分子右旋糖酐,每天500~1000ml,加入适量地塞米松和复方丹参注射液,对改善微循环,增加组织血流量,减轻组织损伤有益。
(3)防治感染
防治感染在治疗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尤其在极期,应把控制感染放在治疗的首位。
(4)防治出血
放射病出血的原因主要是血小板减少,其次还有微血管和凝血障碍等因素。
(5)输血及血液有形成分
①输血:可补充血细胞,营养物质和免疫因子,刺激和保护造血功能;止血和抗感染输血时机;①白细胞低于1×109/L,或粒细胞低于0.5×109/L,或血小板低于(30~50)×109/L;②血红蛋白低于80g/L;③严重出血或病情严重,衰竭者,每次输入200~300ml,每周1~2次。
②输白细胞:输入白细胞后,病人血中白细胞数可暂时升高,输入后4~6小时达高峰,以后逐渐下降,所以输入白细胞不能提高外周血中白细胞数,可达到提高机体抵抗力,延迟和减轻感染的效果。
③输血小板:输入的时机为:白细胞低于1×109/L或血小板低于20×109/L;皮肤,粘膜出现出血;镜下血尿或眼底出血,一次输入血小板量为1011~1012个,血小板严重减少阶段需每天输一次,一般以输入新鲜血小板效果好,也可应用低温保存的同种异体血小板,切尔诺贝利事故治疗经验,中度和重度放射病人血小板数降至20×109/L,约在照射后14~18天,这类病人在血小板减少期约需输入5~6次血小板悬液,每次输入含血小板3×1011个的血浆300ml。
输血及血液有形成分,都要注意输注速度,避免加重肺水肿和脑水肿,为保证输注效果,最好选择HLA相合或半相合的供者,减少输注引起的免疫反应,对输注的血液或有形成分悬液,在输注前都需经15~25Gyγ线照射,除去其中的免疫活性细胞,减少输注后反应。
二、肠型放射病的治疗
肠型放射病多在1~2周死于脱水、酸中毒、败血症、中毒性休克等,因此首先应针对肠道损伤采取综合对症治疗,同时早期时行骨髓移植,待渡过肠型死亡期后,重点便是治疗造血障碍。
三、脑型放射病治疗
脑型放射病多死于1~2天内,急救的要点镇静、止痉、抗休克和综合对症治疗。发生抽搐时,用苯巴比妥、氯丙嗪等加以控制、呕吐、腹泻时,应予以止吐、止泻,针对休克,应予补液、输血浆,应用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恢压敏等升压药。
能预防或减轻放射损伤的药物称之为辐射防护剂(radioprotectant),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研究的药物很多,也筛选出了一些有效药物,但总的来说,还不尽理想,有的药物防护效价低,有的有效时间短,有的毒副作用大,使用受限制。